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苏 州 市 教 育 局
中国教育工会苏州市委员会
苏教办〔2012〕158号
关于认真搞好教育系统慈善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有关大、中专院校:
今年以来,我系统广大教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扶贫济困、救灾救难、助残扶弱、弘扬人道主义”的宗旨,积极开展慈善募捐送温暖工作、帮困助学工作,为凝聚弱势群体、困难师生和对口援建工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号召,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等17个部门《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十一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苏政民〔2012〕259号)精神,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慈善捐赠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送温暖、献爱心”的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帮困助学,营造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展示文明苏州、和谐苏州、慈善苏州的社会风貌。
二、募捐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捐助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示教育系统良好风貌的具体体现,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捐助,发挥表率作用,体现对广大困难群众及贫困学生家庭的关心帮助,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二)切实加强对捐助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捐款坚持自愿,不设捐款数额,不作硬性规定。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捐赠不低于一天工资收入,多捐不限。
(三)捐款形式。以现金捐款方式参与本次活动,由各单位集中收缴,以现金解款到以下帐户: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75010122000523008,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现金解款单统一于12月26日前交到苏州市教育局发财处。
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苏州 市 教 育 局
中国教育工会苏州市委员会
请各单位工会小组组长于12月25日前对捐款人员、金额统一登记完成后送到学院工会办公室;学院工会办公室将对捐款情况做公示。
学院工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