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总参谋部(参动【2013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招收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政策和办法

招收政策办法按照总参谋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执行。士官批准入伍时间为201381,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2013121

(一)网上报名。今年首次实行招收士官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二)体检政审。省征兵办公室依据网上报名情况,选定预招对象,下达人员名单。体格检查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审查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双合格”学生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三)审批定兵。省征兵办公室根据招收任务,从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合格人员中遴选拟招收对象,会同省辖市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集中研究定兵。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专科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截止当年7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报名登记(620前)。部署招收任务,明确规定要求;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定兵(6月初至7月中旬)。组织体检政审,集中研究定兵;进行社会公示,签订协议书。

第三阶段:交接报到(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协调招收部队,审查档案材料;组织兵员交接,集中自行报到。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8月中旬)。逐级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1、由于毕业生已经离校,辅导员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

2、学院预征兵办公室电话:0512---68836126

另: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拟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既调整为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1号批准入伍,930征兵结束,老兵退役时间任为12月份。

武装部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