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苏教办监(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院长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