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重大部署上来,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赴全市各地各系统开展宣讲。现就宣讲团赴我院宣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宣讲人

    时  间:1124日(星期五)1400

    地  点:学院报告厅

    宣讲人:徐美健  苏州市副市长、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虎丘区委书记

    二、主持人

    宣讲会由学院党委书记王兆明主持。

    三、参加人员

    全院教职工、学生代表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按时参加,于13:45前到报告厅签到,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党委组织部

20171122